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又要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基本原则:适当补偿原则、公平原则、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一、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判决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当拥有平等的权利,不得因为一方经济收入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目前,妇女的经济条件与男子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果在财产分割中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应该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更多的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因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有过错,并不意味着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要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比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的贡献,离婚后一方生活水平的下降,离婚后患者的妥善安置等;
5、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财产协议先于法定原则:公民有权以各种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
二、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定其他原则等。
三、小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多少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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