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协议解除流程
收养协议解除流程:当事人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登记,民政部门审查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合法,意义表示是否真实、一致,当事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过证明属实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确认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收养孤儿协议书应具备哪些内容
收养孤儿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主要包括:
1.领养人和被收养人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自愿领养和自愿送养的意思表示;
3.写明领养人在领养孩子之后应当履行的义务;
4.领养开始时间;
5.领养人、送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收养协议需要去公证吗
收养子女的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办理收养登记才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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