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理:
1、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
2、商标权遭受侵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指的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擅自使用、伪造、制造、贩卖他人注册商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全文4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