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一、公证遗嘱的利
公证遗嘱的优势显而易见:价格优惠、机构较多、法律效力最高。
1、价格优惠
相比律师见证遗嘱、中华遗嘱库的高端遗嘱,公证遗嘱的价格优惠是突出的优势之一。
就北京市公证处来说,订立一份普通的遗嘱公证价格在500元左右。自2015年10月底开始,北京市25家公证处将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预约登记,符合条件的老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
2、公证机构遍布全市:
据统计,北京市共有30家左右的公证处,遍布城六区和郊区县,订立遗嘱的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家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3、法律效力最高:
《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的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一生中订立了数份不同形式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其他形式的遗嘱哪怕时间形成在后,也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内容。
二、公证遗嘱的弊端
公证处开展公证遗嘱业务以来,随着社会及当事人需求的提高,弊端也充分凸现出来。
1、办理周期长、非专一业务:
遗嘱公证业务只属于公证处办理众多业务中的一种,随着国民越来越重视公证业务,公证处的工作也越来越繁重,案多人少的现状早已凸显。近期,某当事人想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登记,辗转多家公证处均被告知:应当先预约,具体办理时间待定,大约需等待2-3个月。
2、收费也有大幅提高:
据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家公证处也在研究公证遗嘱收费问题,目前已有公证处按照遗嘱公证房屋的面积(大约为60元平米)收取公证费用,相比此前的几百元已有大幅提高。
3、公证处水平参差不齐:
公证机构虽遍布全北京,但限于人员水平、业务办理等多重原因,水平不一,参差不齐。
4、精神评估:
据了解: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业务分阶段,最早是没有精神评估的;此后有一段时间公证处引入精神评估,即与几家医疗机构合作:由公证处开具证明,立遗嘱人持证明去指定医院进行精神评估;近期,因为各种原因,有些公证处已经逐步弱化精神评估,也有些对接医院已经不再合作办理该事务。
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精神评估或精神评估未过关导致遗嘱无效、公证处被诉诸法院的案例见诸报端,公证遗嘱的精神评估问题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硬伤。
5、遗嘱保管不成熟、私密性差:
中国人的传统就是低调、不喜露富,哪怕是和自己最亲密的家人。办理过公证业务的朋友都知道,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公证处都是保留在自己手里的,拿着这份公证遗嘱你会选择放在哪儿呢?估计会是件特别纠结而不安的事情。
可喜的是今年7月13日,中国公证协会发布《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北京地区尚未看到具体的实施意见,经询问多家公证处,大部分公证处尚未将该意见落为实务,公证处遗嘱保管业务任重而道远。
6、变更修改有弊端
如前所述,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相对应的弊端也是硬伤之一,即变更或修改有难度。
此种情况下,立遗嘱人无法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也无法再订立新的公证遗嘱,通过录音或其他形式订立的遗嘱又无法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抗衡。原本为了更好的安排财产、保障自己的利益,无形中给自己套上一个无法解脱的套子。这只是个案,但恰恰凸显了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的严重弊端,期望引起大家的充分重视。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