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对失地农民失去生活基础的一种补偿措施,国家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相关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那么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依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的补偿措施,征地拆迁也是为了更好的使用土地,保证土地的利用达到最大化,这也是我国社会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对于拆迁的补偿标准就成为了拆迁的基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之后,发布了《征收土地通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综合定额补偿)、农村房屋及附属物补偿、住房安置。
一、关于具体补偿标准的问题
(一)土地补偿费
按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巴川、东城、南城、蒲吕街道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6000元,其他镇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5500元。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人员安置补助费
按征地农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标准为36000元/人,根据不同年龄段代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后,剩余部分支付给个人。
(三)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实行综合定额补偿,按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宅基地后的面积计算,标准为18000元/亩,综合定额补偿支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小组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使用。
(四)农村房屋补偿
按铜府发[2013]7号文件附件1所列标准执行。
(五)住房安置方式和安置标准(以下两种安置方式任选其一)
1.货币化安置方式及标准
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安置标准按区域确定,其中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每平方米4100元,安居镇每平方米3800元,蒲吕街道、旧县街道每平方米3600元,大庙镇每平方米3200元,平滩镇、虎峰镇等其他镇每平方米3100元。
住房安置对象的安置面积为30平方米,住房特殊安置对象的安置面积为15平方米。
2.统建优惠购房安置方式及标准
按被征收土地时砖混预制盖房屋的补偿价格优惠购买安置房,应安置对象安置建筑面积30房屋,特殊安置对象安置建筑面积15房屋。按铜府发[2013]7号文件规定,砖混预制盖房屋的补偿价格为600元/。
具体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以征收你组土地时发布的《征收土地通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的标准为准。
综上所述,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的政策制定也是依据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来进行修改的,是符合失地农民的利益的,补偿标准也是征地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只有符合人民利益的补偿标准才能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否则将会造成失地农民与拆迁方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重庆征地补偿标椎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可评估确定;搬迁费为20元/,计算2次;临时安置费按25元/计算,若逾期,12个月内每月增加50%,12-24个月部分每月增加75%、24个月以上部分每月增加10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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