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有哪些类型
1、代理的类型
(1)委托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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