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单位注销有哪些要求条件
公司注销要满足的条件是:
1.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注销;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4.被吊销、责令关闭或撤销;
5.被股东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后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注销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销的办理流程为:
1.先拿到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三、企业注销证明在哪里开
企业注销证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管辖该企业工商登记申请、变更、注销的公司登记机关。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应当经批准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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