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除应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行政复议参与人有哪些
(一)申请人。
1、凡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复议申请人。不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受侵犯的,只能支持被侵权人提出复议,或者受委托作为代理人提出复议,或者向有关机关检举。2、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复议申请,并不要求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上确已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只要其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就可以,事实上到底是否受到侵犯,只有在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程序完结后才能确定。
(二)复议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一般为行政机关。
(三)复议第三人。
(1)与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
(2)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复议活动中去。
(四)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需要的材料
一是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可以到受理行政复议的窗口去领取;二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自然人(公民)的。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等。三是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处理决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行政拘留证等等。四是其他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视频资料、物证等。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