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流动】
张先生的户籍地是江西省南昌市,保险在上海、长沙、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5年、11年、3年,目前仍在我市参保缴费,待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东莞市参保的时间不满10年,则以参保缴费满10年的长沙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将其他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转入长沙市合并计算养老金(注:跨省的养老保险关系是以满十年的地方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若都不满10年的,则以户籍地作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省内流动】
陈先生的户籍地是湖南省长沙市,养老保险在中山、深圳及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4年、7年和5年,目前仍在我市参保缴费当中。根据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陈先生可将中山和深圳的保险转入我市合并累计,待陈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在我市办理退休并享受我市退休待遇(注:广东省内是以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除以上例子之外,还有以下几点需注意:
【跨省流动就业】
(1)基本养老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本省流动就业】
本省户籍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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