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山西全省开始正式执行高温补贴。企业用人单位6月份至8月份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清凉饮料不能冲抵该津贴。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地质勘探等行业,但并不是这些行业的所有岗位都可领取高温补贴,具体还得看所处岗位职能而定。
近日来天气持续高温,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正常工资之外的额外津贴,应随工资发放。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可以额外给职工发放绿豆、清凉油、西瓜等防暑降温物品,但是,这些都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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