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首付买房合规吗
关于“零首付”购房是否属于非法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判断。当涉及到住宅商品房的销售时,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企业应在预定合同中明确设定交付标准以及交付时间等事项。接着交房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首先是住宅商品房必须已经完成全部工程项目的竣工检验,其次是该房屋具备了交付消费者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基础设施建设等等,第三则是该房屋还需顺利通过综合验收,最后是保证该房屋具备办理产权证书的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零首付购房是否合法取决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不能简单地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若开发商在销售物业时未能遵循这些约定,那么实施零首付购房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如开发商未按协议条件办理交房手续,那么购房者有权主张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零首付买房要坐牢吗
在此情况下,纳税人可能需承担延迟缴纳税费所致的滞纳金和罚款,严重者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具体而言,若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纳税款,或者扣缴义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税款的解缴工作,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限期补缴,同时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日需额外收取滞纳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零首付"购房之行为的合法性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分析。在商品住宅的交易过程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明晰和规定房屋的交付尺度与时限。当房屋达到以下几个条件后才能够顺利的交付使用:首先,完成严格的工程竣工检测;其次,具备完整的交付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精美的装修设计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最后,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全面细致的验收,确认合格之后,购房者才可以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由此可见,"零首付"购房的合法性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约束,无法根据单一因素轻易作出结论。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约履行义务,比如未能按期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便可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该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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