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继承过户所需的资料
车辆继承过户所需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文书;
7.车辆的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
二、车辆继承的法定顺序
车辆继承的法定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车主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该车辆的继承顺序应该优先尊重死者的遗愿。
三、车辆继承过户所需的时间
车辆继承过户所需的时间根据是否异地有所不同,本地过户当天办理完毕,过户到异地需要三天。《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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