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间房产过户可否按继承办理
可以的。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去世者的房产。如果去世者留有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配偶,则配偶可以继承去世者的全部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还会有子女、父母等继承人也拥有一部分继承权,配偶无法继承全部房产。
二、关于夫妻间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继承遗产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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