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是否等同于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是等同于婚生子女,受法律同等的保护,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危害非婚生子女。为了保护非婚生子的权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非婚生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至该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旨在保护儿童的权益,决不是鼓励人们乱搞男女关系。对于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生有非婚生子女的人,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情节恶劣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一般情形下都是由父母抚养,即亲生父母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非婚生子女能否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应由其父母去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出生的医院开相关的证明,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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