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一、诈骗罪刑事和解从轻处罚刑事和解可以从轻处罚吗
诈骗罪刑事和解可以从轻处罚。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民事诉讼中刑事判决的生效条件
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全国人大立法的层次上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获得赔偿的范围进行了划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遭受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规定意味着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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