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生过三胎再婚后还能生育吗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再生育审批流程
1、申请。
2、受理。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交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决定。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5、公示。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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