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变更登记以后赠与生效,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和男方女方都没有关系。
一、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离婚男方户口怎么分?
如果是在结婚之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应当认定为该出资是男方父母赠予男方的,离婚时,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财产分配。如果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予,可以参与财产分配。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不参与分配。
二、什么样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三、离婚前房子是我的名字,离婚后房子给我了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丶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①-③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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