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交易象牙、犀牛角等野生动物制品,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近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张章满、童文明,被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4年至2006年底,张章满在台州、杭州、上海等地分6次向童文明非法收购象牙、犀牛角等珍贵、野生动物制品,交易金额高达30余万元。2007年6月,张章满与任某(取保候审)到杭州收购4件象牙制品,其中3件为两人合伙出资收购,价值7.68万元。2008年下半年至今年3月,张章满分3次到童文明家中非法收购象牙、犀牛角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6件,商议价格40余万元,因案发未付款。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鉴定中心鉴定,从张章满、童文明住所及店铺查获的377件象牙、犀牛角制品,价值600余万元,其中张章满284件,价值380余万元;童文明93件,价值220余万元。
据悉,张章满是台州人,年轻时学过手工艺技术,6年前开始收藏古玩,后来开了一家古玩店。童文明是兰溪人,5年前开始从事工艺品买卖。直到被抓,张章满、童文明才知道自己私下收购象牙、犀牛角制品是违法的,在看守所里,他们表示非常懊悔。
办案检察官指出,大象、犀牛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张章满、童文明在没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出售象牙、犀牛角制品的资质的情况下,私下收购、出售象牙、犀牛角制品,已经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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