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并且因此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该家暴行为在子女抚养权争夺中,会被认为是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在双方的抚养权争夺中,对无过错方比较有利,法院在判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形。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抚养,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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