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借款人借款后迟迟未予归还,总额高达一百余万元,那么此时适宜采取如下一系列策略:
首先,考虑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被告(即债务人)依约偿还债务。
若已存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书,则可据此直接向上诉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其次,倘若被告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即债权人)可按流程向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会依法采取相应手段进行强制执行,例如查询被告的财产状况,包括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等;
依照情势需要,人民法院有权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没收、冻结、扣押、变价等操作。
在执行环节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并发布协助执行令,寻求相关机构予以协助执行。
此外,若被告尚有其他资产,如房产、车辆等,原告亦可申请查封、拍卖等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会严格控制执行措施的范围,确保其不超过被告应尽的义务范畴。
若被告持续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
总而言之,当遭遇此类借款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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