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接受赠与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如果受赠的房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即赠与人在赠房时明确表示房产仅归一方所有的,则该房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如果在赠房时没有明确表示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婚内接受赠与的房产要怎样处理
婚内获赠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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