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无证算事实婚姻吗
男女双方无证不算事实婚姻。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必须在1994年之前存在的才算。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进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本质上是不合法的,是违法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领结婚证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1.申请结婚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
2.双方户口薄;
3.3张2寸红底免冠合照;
4.申请书:到了民政局后,新人要按要求填写结婚申请书,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工作人员,然后到宣誓台上进行宣誓。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全文6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