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
(一)是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贴;
(三)交通费、住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七)是护理费。
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是: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八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11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9、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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