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2006年9月11日参加了由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五日游。香港旅游时在导游的推荐下花一万多港币购买了一对柏莱表,所谓的世界排名第六的一类瑞士名表。回沪后,经网上查证柏莱表竟非一类名表,更不是世界排名第六,而只是一般的手表而已。杨先生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便联系旅行社要求退表。旅行社同意帮杨先生与香港那家钟表珠宝公司交涉退表事宜。但旅行社拖了三个月之后才给答复并声明,如果要退表需要扣除手表总费用的15%手续费。杨先生觉得没有道理,于是投诉到消保委。
调解结果:
根据《上海市旅游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旅游者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旅游商店内购买商品,旅游商店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经过旅游专业办调查并与银联确认,银联跨区域手续费不得超过总消费的3%,而不是该旅行社所要求的15%,15%的手续费是不合理的。在专业办协调下,该旅行社按照规定扣除杨先生消费总费用3%的手续费后,余款退还给杨先生。
消费提示:
香港素有购物天堂之称,很多旅游者在享受美景的同时也不忘购买有价值或有纪念意义的商品,但其过程中不乏冲动购物之倾向。而同时越来越多的旅行社也为追逐更多的利润,违规操作所提供的购物地点大都是没有权益保证的,误导消费者购物,所以经常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所以,旅游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保持清醒,不要被所谓的名牌、世界排名所诱导,而购买了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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