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需要补全材料按照流程去办理;
2、如果是派出所人员故意不开户籍证明等不作为的,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反映;
3、若派出所仍没有给申请人办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一、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方式如下:
1、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3、提起自诉。
二、派出所报案立案流程如下:
1、当群众遭遇不法侵害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会要求写报案材料,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
3、在认定有犯罪事实时,即进入立案侦查程序;
4、如果认定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不当作犯罪处理,则决定不予立案。
综上所述,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的话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证中心由工作人员复印后加盖公章,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当中,明确规定我们在生活当中需要证明身份的情况下,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等这些就完全可以,也并不是当地的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这是国家统一规定的。
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的内容是什么
户籍证明
______,男,____族,出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委____组。
特此证明!
____派出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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