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户籍证明怎样开
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怎么办。
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是其职责所在,如不开可按如下方法处理:1、如果是自己材料不全的,需要按照正常材料要求去做2、如果是派出所人员故意刁难的,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反映3、如仍无法办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六条
三、人在异地,如何开具户籍证明?
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况需要户籍证明的,居民凭身份证公安机关会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户籍证明可以委托办理,但是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比如户口本或身份证或委托证明。
四、户籍证明有哪些用途?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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