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周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质量纠纷案,及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
曲周县河南疃镇西里疃村村民申某向工商部门投诉,称为建房屋,从该村经销商李某处购买某厂水泥50吨,在用掉将近一半水泥时,发现所建房屋的地基表面出现多处裂痕,申某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但经销商坚称水泥质量合格,不同意赔偿,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申某投诉到曲周县工商局请求帮助。
曲周县工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封存经销商处尚存的该批次水泥,通知生产厂家确认水泥来源,应消费者申某及经销者李某请求,曲周县工商局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水泥质量进行检测认定。最终确认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由于该经销商水泥存放不当,存放时间稍长所导致,确认主要责任在经销商。
曲周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调解,促成消费者申某与经销商李某之间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并现场支付赔偿金1.6万余元,以供消费者申某维修房屋,生产商不再追究经销商责任。最终,消费者申某的投诉得到妥善解决,且维护了生产商的合法权益,三方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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