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偿还债务而涉嫌构成“老赖”行为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并不足以调查他们配偶的财产状况。
实际上,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并非直接可供执行的部分,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如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或提起诉讼以期获得针对被执行人配偶的判决,从而将该配偶的财产转移成为案件执行的对象,进而实现依法执行。
进一步而言,尽管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依据法律规定,该等财产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自主进行处理与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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