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人的配偶所拥有财产是不可以进行执行,赔偿给受害人的;因为仅能侵权赔偿责任仅能由侵权行为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承担。《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侵权责任配偶是否承担
侵权责任分为个人侵权和共同侵权,如果夫妻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也是债务的一种,如果为夫妻中的一方个人侵权原则上为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事后另一方追认愿意共同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且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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