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但结果可能会有多种。由于谅解书的主要用途在对于人民法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谅解书包含法律意义是在于被告人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了赔偿,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的犯罪行为表示了谅解,通常这个谅解是建立在获得赔偿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
(一)如果被害人一方就赔偿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协议,获得了赔偿,出具了谅解书,之后又反悔的,要求撤回谅解书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仍将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判决,当然也可能认为谅解书被撤回,那么基于这个方面的从轻判决就不会有了。
(二)如果是双方仅仅达成协议,先出具了谅解书,但被告人一方此后未按协议赔付的,被害人一方要求撤回谅解书的,那么应当视为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一方未谅解被告人,人民法院不得就此从轻判决。
一、谅解书怎么出具
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被告人家属向被害人家属协商办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刑事谅解书什么时候出具
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也就是说公诉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提起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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