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多个被抚养孩子如何计算抚养费
可以按照总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计算。抚养一个子女的,比例一般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抚养两个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那么抚养多个孩子的,比例最多提高到百分之五十。再高的比例就不行了,毕竟孩子的父母也是需要生活的,不可能全部收入花在孩子的身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影响因素有以下三种:
1、孩子的实际花费。在计算抚养费时,需要考虑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可以根据孩子的以往花费,对于这些费用进行一个估算。孩子还小的,可以结合当地小孩的普遍花费进行计算。
2、当地的消费水平。不同的生活水平有不同的消费水平,在确定孩子抚养费时,就需要考虑到当地的消费水平是怎样的,要是消费水平高,确定的抚养费数额低,会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3、父母的负担能力。抚养费是父母给的,要是父母没有负担能力,确定再高的抚养费也无济于事,毕竟父母没有收入就给不出抚养费,因此这个因素是非常重要的,人民法院在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时,最终考虑的,基本上就是这样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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