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开庭被上诉人应当出庭参加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一、二审终审后还能向最高院申诉吗
二审终审后不能向最高院申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的。二审判决是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的不得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对一审不服上诉一定要审理吗?
对一审不服上诉的二审应该开庭审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开庭被上诉人应当出庭参加审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所以对于二审在一审法院进行还是二审法院进行,由二审法院自行决定,对于上诉的结果,只能由实际情况来决定,凭提供的信息无法作出答复。
三、二审不开庭会通知当事人吗
二审不开庭会通知当事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如下: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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