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子为泄私愤,将前女友的裸照发到QQ空间里,使当事人名誉受损。近日,经河南省通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侮辱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3月,杨某通过QQ聊天结识了娄某。同年5月,二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其间,杨某用手机拍下女友多张裸照。6月15日,娄某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杨某不愿分手,曾用割腕自残和手里有对方隐私裸照相威胁,并扬言要把照片发到网上。
分手后,杨某盗走娄某的QQ号,将娄某的裸照发到其QQ空间相册里,并在该空间发布许多针对娄某及其家人的侮辱性语言,还不断更新空间内容,引发众多网友浏览。截至2013年7月26日,该QQ空间浏览量达2436次,在娄某生活居住地造成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娄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娄某精神深受打击,被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警方接到报案后,在安阳市汤阴县火车站附近一家网吧内将杨某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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