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农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
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
1.三级医院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65%;
2.二级医院起付金额为400元,比例为75%;
3.一级医院起付金额为200元,比例为85%;
4.省内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65%;
5.省外跨统筹起付金额为600元,比例为55%。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和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同的情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也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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