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唯一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控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检察院为什么会批捕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是下一级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案件,会做出批捕的决定。但是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如果公安局已经申请批准逮捕,一般的情况下不超过10天就有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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