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状况,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公民是查不了的。可以拿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若婚姻当事人在办理贷款、买房等事宜时需要用到婚姻信息,可以带上能够证明自己信息的材料、证件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办理。
一、外地人是否能在本地补办结婚证
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要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
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婚姻档案交到哪里开
在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
1、需要调取婚姻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带婚姻证、个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结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调取相应的结婚档案。
2、《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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