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无权查账。因为隐名股东未经法律程序注册登记,工商部门登记档案和公司合法股东名录上均不在册的,具备非法性,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所以无权查询公司帐务。
如果隐瞒股东确实需要查账的,可以通过挂名股东行使合法股东权限来查询公司帐务。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权利包括有以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隐名股东在享受了权利的同时,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履行自身的责任。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
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股东地位不被认可;
3、被显名股东恶意损害权利;
4、协议针对第三人无效。
无论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如何约定,第三人都无从得知,因此只要在涉及第三人的交易中,隐名出资人将陷入被动局面。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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