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隐名股东是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一、隐名股东对第三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隐名股东对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1、隐名投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不享有投资权益;
2、显名股东可以对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行使其股权,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3、隐名股东要行使股东权益,需要通过漫长的诉讼途径。根据外观主义原则,公司法优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隐名股东不能以名义投资者不具备股东资格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做生意入暗股指什么呢
暗投是指隐名股东的出资通过显名股东登记,用别人的名义出资入股,签定代持股权,协议内容规定代持人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期限等。入暗股意思是以他人名义购得股票。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三、债权人能否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
债权人不能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隐名股东只享有与显名股东协议分红的债权,而不享有股权。隐名股东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和股份,不能保全显名股东持有的股权和股份。隐名股东虽然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隐名股东的出资,隐名股东不得按照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收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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