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期限针对裁定和判决分别是10天和15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地方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则其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当天起15天之内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不服地方法院所做出的一审裁定,则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当天起10天内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错过上诉期有两种补救办法:一是申诉;二是抗诉。
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行为。但申诉仅是一种司法补救措施,仅是一种民主权利,而不是诉讼权利。
因此,申诉与起诉是不同的:起诉和上诉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只要符合起诉和上诉的条件,二审人民法院就应该受理;而申诉却不同,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申诉书并经审查后,须由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多数审判委员会委员认为原审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再审程序,并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如果原审没有错误,申诉无理,法院即通知驳回申诉。因此,申诉必须确有理由,否则,还是以息诉服判为好,省得劳神伤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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