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鉴定扣除审限多久
一年以内。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
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二、医疗事故鉴定调查取证有哪些
方法
1、询问证人及当事人,即通过对知情的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询问内容。
2、收集有关物证,即收集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现场遗留物、原始物品及其他各种实物并予以妥善保全,如药品、血液、组织、器官、尸体、医疗器械等。
3、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即对有关物证适用专门技术或者委托其他专门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如药品检验、组织器官检验、尸体解剖、医疗器械检测等。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医疗鉴定扣除审限是一年的时间,在一年以内是可以根据鉴定结果索要赔偿的,关于医疗鉴定的话是有一定的方式方法的,希望大家明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n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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