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丢了被别人捡到了怎么办?
身份证不慎丢失,也不需要过于担心。一般情况下,别人捡到身份证也没有用途。不法分子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干坏事,负责对身份证持证人真实性审查的机构和不法分子承担不利后果。丢失后也不排除会给身份证所有人带来一定的麻烦,还是妥善保管为好。
1、丢失之后可补领,不需要挂失
有人不小心把身份证丢失去后,可以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申领一个新身份证。有一些省市也允许跨省市办理。网上有信息说,丢失身份证需要重新申领的,需要办理挂失或者登报声明,这是谣传。
2、被冒用,也不需要担责
需要出示身份证办理的业务,承办业务人员就负有审查持有人与身份证是否相符的义务。如果因审查不严办理了相关业务并带来不利后果的,不利后果由承办业务的机构承担,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丢失后,即便去登挂失声明,也无法排除被不法分子利用。
3、冒用身份证会受到处罚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4、还是要谨慎保管
因丢失身份证,被别人冒用用于贷款、办手机卡、领取结婚的事件,在以前也时有发生。虽说丢失身份证不用承担责任,但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麻烦。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二、身份证丢了会不会被别人拿去贷款
大家都知道身份证是一人一证,身份证是一个人证明自身的最重要证明。所以,平时要是身份证丢了、被盗了,为避免造成财物损失、人身困扰,就要及时去办挂失。不过,实际中有不法之人会冒用你的个人身份证,去办理银行贷款又不及时归还。要是到了银行还款的时间不积极履行的,那么就会留征信不良记录。
实际中,要是遇到别人冒用身份证,并且办理了银行贷款还不肯按规定还钱,导致身份证所有人承担不良征信记录后果的,那么实际中对其中的财物损失后果承担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公安部曾就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其中一条就是: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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