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交通道路上出现轻微肇事,而对方试图以不正当手段进行索赔时,我们首要的行动步骤便是保护并保存所有可能作为证据的信息和材料。
首先,在发生报警后,必须立即着手拍摄清晰的车辆发生轻微损坏的照片或录像;
其次,必须准确地记录下两辆汽车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以便后续用于确定责任归属;
再者,需详细记录下两辆涉案车辆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以及可能存在的刹车痕迹、后视镜碎裂等情况(如有的话)的图片资料;
最后,还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并记录与对方有关的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关于事故责任的判定,应该由专业的交通警察部门依据事故现场的勘察结果,给出符合法律法规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这起事故中并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对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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