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组成共享区域?所谓共有面积,即公共共有建筑面积,是指依法应当由每套(单位)商品房共有的公共建筑面积。根据2000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计量规范》,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即分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大厅、走廊、过道、电动(建筑)电梯大堂、楼梯间、电梯井道、,电梯机房、垃圾通道、管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通(配电)室、执勤警务室卫生间等,以及服务于整栋建筑的公共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于建筑功能的特种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隔墙、外墙(含山墙)为墙体面积和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包括的公共建筑空间有: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和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房屋销售单位的自营、自用房屋;门卫室和管理(包括物业管理)房屋服务于多个房屋。第二,如何共享共享区域?如果分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如果太小,会影响生活的舒适度。那么,共享面积如何合理呢?
目前,有一个概念可以考虑,那就是居住建筑的分摊系数。住宅建筑分摊系数的计算方法是:将要分摊的公共建筑总面积除以各分摊单元的总建筑面积,再将各分摊单元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得出各住宅的分摊面积。其中,分摊面积由产权部门测绘队现场测量。一般来说,高层建筑的共用面积大于多层建筑。高层共享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多层共享系数在0.11~0.16之间。然而,每栋楼的情况,甚至一栋楼,都是不同的。因此,房屋的分摊面积应实地测算,并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条件确定,没有限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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