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如何区分
诉讼时效终止中断的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发生的时间不同
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
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
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特征有以下几个: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三、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下列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4.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保证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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