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这是管理规定必须的条件之一。还有就是办理临时身份证时要收取10元工本费。而未满16周岁的公民,则有监护人代为申领。此外,公安机关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一般情况下在办理当日即可拿到临时身份证。
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一、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1、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可以去自己所在城市的派出所进行询问挂失补办身份证的手续,按照派出所的说明的去挂失补办身份证;
(2)有条件可以使用自动办理身份证的机子,需要记得自己身份证的号码和能接受短信的手机号码;
(3)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证也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有的临时身份证为半个月和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有哪些
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有: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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