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不服法院财产分割怎么办
1、夫妻一方对法院作出的财产分割判决不服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一审判决结果已经生效,或者是二审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如果对再审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六条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何判决
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尊重当事人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第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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