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支付违约金不一定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因为支付违约金之后,合同并不会必然解除,只要合同尚未解除的,那么违约方在承担了违约责任之后,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三、怎么确定违约金比例
确定违约金比例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可以适当减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全文6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