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1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机关将新增加开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届时,连同广东省在内的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广州市户籍居民也可在这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住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广州身份证异地办理开通的27个省市(直辖市)
广东省
海南省
北京市
上海市
江苏省
天津市
福建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山西省
浙江省
吉林省
安徽省
江西省
河南省
云南省
重庆市
湖南省
陕西省
青海省
河北省
贵州省
四川省
山东省
甘肃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湖北省
广州警方温馨提醒,群众对具体的办证手续、办证地点、办证流程有咨询的,可登录广州金盾网、“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智能咨询平台)、警民通APP等途径自助查阅,也可拨打12345市政务热线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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