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人才落户不需要买房的,对于房屋是没有要求的,而且落户以后买房是可以申请补贴以及优惠的。
人才落户政策
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
1、35周岁以下(含);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落户区域: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地区
二、申报资料
(一)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证;
(三)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
(四)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
(3)落户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有同意户口迁入条款的房屋租赁合同;
(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5)落户在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提交本人申请。
三、办理流程
1、由迁入人本人提出申请(可以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2、长沙市政务中心(长沙市人才服务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
四、申报时间及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大道一段20号)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
申请补贴
购房方面,由于520新政对购房出台了限购的政策,在这次人才新政中放宽了限制。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限限制,即不必为购房而特意迁户口至长沙,也不必缴纳一年的社保和个税,相关业务仅能在政务中心A45-48咨询,需要到住建委才能办理。
关于人才购房补贴,在今天前来咨询办理的人中,可能最“委屈”的是原本来自外地,作为中南大学的博士,毕业后进入长沙的一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今年在长沙落户并且购房,原以为自己符合高校毕业生生活租房和生活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各项优惠政策的标准,然而却因为上述所有行为的时间均在6月21日前,即《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文件发布前,导致错过了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机会,最后只能享受到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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