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
一、村委会盖章的宅基地是否有效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盖房子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盖房子纠纷的找以下部门处理: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用和利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三、农村集体房屋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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